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2023年4月12日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决定:
侯鹏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科科长;
苏文娟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管科副科长;
翟江华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科长;
罗凯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协议管理科科长;
侯显宁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职工参保管理科科长;
宋星亮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职工医疗保障科科长;
任静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科长;
赵凤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居民医疗保障科科长;
梁静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异地结算科科长,免去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屈震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内控管理科科长;
马敏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门诊待遇保障科科长;
赵晓光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信息管理科科长;
池军文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基金运行科科长;
杨永红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朱咸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服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钊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管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管科科长职务;
董静璇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党建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张戈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信息管理科(基金运行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谊同志任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异地结算科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
梁晓东同志咸阳市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12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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