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医疗保障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订医疗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审核汇总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承担综合统计管理工作。